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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公交站场建设项目第3次答疑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关于“南湖公交站场建设项目”第三次澄清通知
编号:  /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南湖公交站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南湖公交站场建设项目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总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8元”,现更改为“3.2.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总价:26618500.00元”(详见附件:图纸(设计变更通知书)、工程量清单明细)。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2.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钟祥市西环一路19号钟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1厅”,因钟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场所变更,现更改为:“4.2.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钟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厅(南湖新区蟠龙路新政务服务中心)”。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7月20日”现更改为:“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3月12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12日”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中“4.2.2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由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递交招标人。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现变更为:“4.2.2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递交招标人。递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
5.原定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8:30时,现变更为:2019年2月28日上午9:00时。
6.原《招标文件》中第58页“评标办法前附表”页面未显示,现将“评标办法前附表”详见附件。
招标文件内其他内容不变(含第一次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冲突的,以此澄清为准,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钟祥市公共交通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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