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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晋江市违规户外广告牌拆除及服务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晋江市行政执法局
乙方:深圳市粤润通吊装运输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2]YFCG[GK]2019002的2018年晋江市违规户外广告牌拆除及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服务 其他服务 1 国内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广告牌 广告牌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分批次完成,每批次25个日历天内完成;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世纪大道电信大楼三楼;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项目总体要求:1)本项目是对晋江市区本采购范围约定的道路、构筑物、设备、立杆、电力设施等违规、违法的广告牌进行拆除。2)本次部分广告牌可能因使用人阻挠,有一定拆除难度,故乙方投标前需充分了解实际情况,中标后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对广告牌进行拆除,若经努力部分广告牌因特殊原因无法拆除的,经甲方确认后,可以放弃拆除,费用按非正常拆除价计算。3)拆除后的广告牌残料若所有人放弃回收或没有所有人,则乙方应自行依法处置;拆除过程必须规范、合法,若因拆除不当引起事故责任或损害甲方或者第三方的合法利益,均由乙方依法赔偿,甲方不承担责任。2、技术规范要求: 1)拆除前应认真检查广告牌有无电气线路联接,若有立即通知电气专业人员将其拆除。拆除后方可作业。2)拆除前现场必须进行安全隔离防护。3)拆除前广告牌必须进行牢固包扎、固定,不得出现掉落、翻倒等不安全事故。4)广告牌火焊切割时必须防范火灾的发生,不得影响到其他无关人员、物品的安全。3、楼顶广告牌拆除的原则: 1)安全第一;2)不得破坏其它建筑物;3)不得影响周边;4)拆除干净;5)完整有序。4、广告牌拆除的步骤:1)安全防护,如地面以及楼顶的安全防护;2)先拆画面,选择风量小的时候拆除,以免发生其它意外;3)再拆广告牌支架;4)拆广告牌基础结构;5)钢结构吊至楼下,打包运输。5、广告牌拆除注意事项:1)电源的完整切除;2)广告画面,切割成片,进行拆分;3)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人员系蝇双险;4)切割结构时,注意火星的控制范围内没有易燃烧物。。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乙方应当在完成拆除等工作后三日内提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的标准为:拆除范围内的广告设施应全部拆除并清理外运,对拆除广告设施的基础进行处理,回填、整平场地,按周边现状进行恢复处置,涉及破坏到绿化景观带的,需破除一定深度(不少于地平线以下60cm),按符合绿化补植技术要求进行绿化处。。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应向甲方提交按合同号的合同总额5%计算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乙方完成广告牌拆除工作,并经考核合格且办理完移交给甲方的手续后25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该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方式为:银行转帐或电汇。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后一年内。
10、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确认并交接需要拆除的广告牌的具体位置,并积极协助乙方解决拆除过程中的问题。第二条 乙方权利1、乙方对拆除后的广告牌设施若所有人放弃或无主,由有依法进行处置的权利,包括转让、变卖等,甲方不得干涉。第三条 乙方义务1、乙方负责拆除由甲方确认并交接本项目的广告牌,并承担拆除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因安全事故等原因引发的经济赔偿、法律责任。2、乙方在拆除前应自行购买相关安全保险。3、乙方负责拆除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操作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严格按照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规操作和违章作业。4、乙方应按照要求在拆除每座广告设施前需经甲方确认,广告牌建筑余渣等废弃物拆除后应当天运走,不得放置在路边影响交通安全。5、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包括在工作区域内设置安全围栏、醒目的警示标志等。工作区域内严禁站人、逗留、闲谈,应在主要路口派专人监护,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承担其现场施工工人、过往车辆及行人的人身安全责任,承担倒塌、坠落物体对其他人员、物体损坏的赔偿及相关责任,乙方必须办理安全施工的相关意外保险。6、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并穿戴好其它必要的防护用品。7、在施工中,造成机械和人身伤亡事故,包括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产生安全责任及导致损失,其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施工前,乙方应对各操作人员做好各种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时由一名负责人现场督查。9、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完后25个日历天内(即 年 月 日前)完成由甲方指定的广告牌的拆除及相应的后续工作,包括基础处理、回填、整平、运输等,并提请甲方进行验收。10、乙方在拆除广告牌后需进行场地处理,包括路面整理和基础处理,必须在一周内完成,才能进行新的广告牌拆除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11、乙方在拆除过程中未做好后续处理工作,由甲方代为处理所产生的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在5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12、乙方在拆除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与群众发生纠纷。第四条 其他:1、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当支付合同金额10%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2、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解除条件成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乙方在组织拆除工作过程中及场地整理过程中,因广告牌拆除直接导致或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4、乙方擅自拆除未经甲方确认并移交的广告设施,引发相关纠纷及产生相关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并全额承担赔偿责任。5、广告牌拆除后,乙方未及时运走、基础处理不及时、场地恢复不到位,影响交通安全,引发交通事故及其他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并全额赔偿相关费用。6、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甲方指定的广告牌的拆除及其后续工作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处乙方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处乙方合同金额10%以内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甲方有权另行组织拆除及解除本合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甲方:晋江市行政执法局乙方:深圳市粤润通吊装运输有限公司
住所:晋江市世纪大道电信大楼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松白路西侧创维
单位负责人:黄清泉单位负责人:赵金友
委托代理人:
王琦欣
委托代理人:
陈凯浚
联系方法:13559530971
联系方法:18650677968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晋江市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石岩支行
账号:1408012109022201939账号:41029200040021076

签订地点:晋江市
签订日期:2019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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