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5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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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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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包采公〔2017〕4571号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包头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2月12日 19:49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详见公告正文 | 中标日期 | 详见公告正文 |
评审专家名单 | 详见公告正文 | ||
总中标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二)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工商行政部门颁发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有效)。(三)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回执函,包头本地供应商到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外地供应商到包头市人民检察院办理。(四)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注:供应商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取消此次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不允许参加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