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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房寺镇中学、房寺镇中心小学、房寺镇邢店镇小学消防改造工程需求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禹城市房寺镇中学、房寺镇中心小学、房寺镇邢店镇小学消防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禹城市教育局,项目地点位于山东省禹城市房寺镇。采购预算为102.792762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本项目共一个标段,采购预算为102.792762万元,工程内容和数量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对学校现有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工程达到合格要求,通过消防验收。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文件、《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执行节能、环保产品相关政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中标人负责项目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2月22日起,至2019年2月27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禹城市教育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禹城市行政街626号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电建路南首历城区电子商务产业园B座418室
 
                                                                                                                 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9年2月22日
附件:工程量清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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