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XA27何津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非必须招标项目发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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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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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名称 | 永川区XA27何津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
发包项目名称 | 永川区XA27何津路升级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 |||
项目业主 | 名 称 | 永川区公路管理所 | ||
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项目批准部门 |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
行政监督部门 | 永川区交通局 | 联系电话 | 023-49804395 | |
项目地址 | 永川区何埂镇 | 工 期 | 日历工期38个月(施工及其准备阶段14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24个月) | |
发包范围 | 永川区XA27何津路升级改造工程是连接石笋山景区主要道路,本项目由上山段(供水厂至石笋山景区)和下山段(石笋山景区至油坊沟)组成,构成了石笋山旅游交通环线,上山段起点位于供水厂K0+000,经梨子林、白杨槽、槽口上终点至石笋山景区,终点桩号K4+565.249;下山段起点K0+000与上山段终点相接,经九龙寺、桐子园,终点至油坊沟,终点桩号K3+094.011与既有硬化道路相接。路线总长7.659km,路基宽度7.5m,行车道宽度2×3.25m,路肩2×0.50m,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主要包括路基、防护、路面、涵洞、安防等工程。项目建安造价约为4485万元。 发包范围: 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竣)工验收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管理服务等监理服务工作。 安全目标: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安全管理人员齐备、安全员安全检查台账齐全、严格执行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交通组织方案;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台账;对业主、区公路工程质监站或主管部门检查出的隐患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监理人员要求:必须配备总监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JGJ证书),且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投标单位注册;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JGJ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JGZ证书),且具有公路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投标单位注册;公路监理员2人。 | |||
发包单价 (合同价) | 小写:人民币670000.00元;大写:陆拾柒万元整。 | |||
承包资格条件 | 永川区国有投资非必须招标交通建设项目备选承包商库内企业,具备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
发布公告时间 | 2019年 2 月 21 日 | |||
受理异议时间 | 2019年 2 月 26 日止 | |||
异议提交方式 | 来电或来函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报名时间 | 2019年 2 月 26 日9:00起9:30止 | |||
报名地点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
抽取时间 | 2019年 2 月 26 日9:30 | |||
抽取地点 | 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人民北路6号,重庆市永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三楼) | |||
抽取规则和程序 | 抽签规则: 1.经招标人和监督共同验证手持部分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具备抽签资格。 2.抽签中标原则:由招标人代表在抽签会议现场通过摇号方式,抽签确定本项目大号中标或小号中标(随机抽取的号码在1-50号间的为小号中标;随机抽取的号码在51-100号间的为大号中标)。 3.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签到先后顺序依序进行抽签活动。 程序: 1.主持人宣布具备抽签资格的投标人名称。 2.主持人宣布抽签规则、中标原则和程序。 3.招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现场检查摇号设备。 4.招标人代表通过现场摇号的方式抽取确定中标原则的号码并签字确认抽取结果,主持人宣布本项目中标原则。 5.所有合格投标人以递交投标文件报名签到先后顺序作为抽签顺序,现场通过摇号方式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并签字确认抽取结果;主持人现场宣布投标人号码。 6.主持人宣布招标人代表和所有合格投标人抽签结果。 7.评标小组根据抽签规则和定标原则,以评标报告形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8.招标人宣布中标候选人名称,抽签会议结束。 抽签说明: 1.招标人代表和所有合格投标人均只能通过摇号方式抽取一次;但根据中标原则出现相同最小号码或相同最大号码且影响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除外。 2.若现场确定为最小号中标且出现相同最小号码的,则抽取相同最小号码的投标人以前一轮抽签顺序再次依序进行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若再次出现相同最小号码的,以此办法类推,直至不影响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止。 3.若现场确定为最大号中标且出现相同最大号码的,则抽取相同最大号码的投标人以前一轮抽签顺序再次依序进行抽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若再次出现相同最大号码的,以此办法类推,直至不影响评标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为止。 | |||
发包资料 | 《非必须招标项目抽取公告》、随机抽取项目公告附件(附件一) 、合同、施工图图纸 | |||
备注 | 一、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中标金额的10%;2.提交方式:现金支票或转帐;3.收款单位:重庆市永川区财政局;4.联系人:朱琼;5.开户行:建行永川支行;6.开户账号:5000 1143 6000 5000 6370-0001;7.联系电话: 49808195;8.提交时间:现金支票或转帐,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中标人按规定将投标承诺的履约担保由中标人公司基本帐户转入收款单位指定帐户,并(备注必须填:公路所)。9.在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全部退还中标人缴纳其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从缴纳之日起至全部退还之日止均不计息。 二、押证施工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人将派驻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资格)证原件交由招标人押证,本招标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退还相关原件。因招标人(发包人)原因不能进行交竣工验收的,招标人应在工程完工后28天内,退还中标人相关原件。中标单位需配备交通车、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如监理服务期内现场监理人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未按要求配备交通车、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业主单位有权取消合同,将中标单位不诚信行为上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罚,不支付监理费用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处罚措施 中标监理单位出现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情况,甲方将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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