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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处宁安市庙岭垃圾处理厂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安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安市庙岭垃圾处理厂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安市庙岭垃圾处理厂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AC[2019]0016/DYZB(F)-磋-2019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安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宁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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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规格或基本概况 服务期 服务地点1 编制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中内容要求,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宁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等相近内容);3.3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具体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3.4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5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6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3.7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4月19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4月08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4.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于2019年04月08日至2019年04月12日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选择宁安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点击“网上报名”; 4.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04月08日至2019年04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公告期限:2019年04月08日至2019年04月12日; 4.4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4月19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9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4月19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四、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安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宁安市庙岭垃圾处理厂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宁安市庙岭垃圾处理厂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NAC[2019]0016/DYZB(F)-磋-2019025;
2.3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4 预算金额:196,000.00元;
2.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规格或基本概况
服务期
服务地点
1
编制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中内容要求,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宁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等相近内容);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到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具体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
3.7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磋商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加;
3.9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于2019年04月08日至2019年04月12日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选择宁安市)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点击“网上报名”;
4.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04月08日至2019年04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3 公告期限:2019年04月08日至2019年04月12日;
4.4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为2019年04月19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安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宁安市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451-82322152、82346678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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