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需清丰县2019年双替代供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变更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各投标人: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就清丰县2019年双替代供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QC[2019]011-CS01号)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有关事宜变更如下:
一、本项目初次公告日期:2019年3月29日。
二、变更部分:
1、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中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有所投设备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和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测机构2016年9月1日以来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原件(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需具有厂家营业执照原件或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及所投设备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和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测机构2016年9月1日以来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加盖厂家公章)变更为:供应商为制造商时,须具有所投设备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和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机构2016年9月1日以来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原件(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需具有厂家营业执照原件或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及所投设备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证书和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机构2016年9月1日以来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低温空气源热泵热风机)(加盖厂家公章)
2、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7、投标资料要求中:序号5变更为:供应商为制造商提供原件;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以上资质密封备查,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序号6-7变更为: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备查,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3、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12、供货安装时间变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起15日历天,1000台设备到货并调试安装完毕;30日历天2500台设备到货并调试安装完毕。若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任务,业主可以委托其他进度最快中标企业进行推广安装。中标单位负责宣传、推广、装卸、安装、调试及运维售后管理服务。
4、第四部分 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第一项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中“以上评分标准中所提到的证书等证明材料,开标时应携带原件备查,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响应的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变更为“以上评分标准中所提到的证书等证明材料,开标时应携带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资质复印件备查,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响应的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5、第四部分 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中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时提供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与原件同等效力。
三、其他事项不变。
四、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 真:0393-7219107
特此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