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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报名][勘察]2019年度城南新区境内串场河地表水断面水质周检测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19年度城南新区境内串场河地表水断面水质周检测项目
一、2019年度城南新区境内串场河地表水断面水质周检测项目已经城南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盐城市城南新区安全环保工作办公室为招标人,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江苏大洲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9年度城南新区境内串场河地表水断面水质周检测项目。
2、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安全环保工作办公室。
3、项目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4、项目规模:项目预算约98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6、要求工期:2019年52周,周一检测,周二报送检测成果,检测成果报送形式服从招标人要求。
7、项目内容:盐城城南新区串场河地表水断面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氟化物等,具体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暂定五个监测断面(串场河与蚌蜒河交界北侧、李舍桥、新都路桥、世纪大道南侧、青年路桥)每周检测一次,全年共检测52个周期,具体工作要求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18918-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等标准规范执行。
8、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2019年度城南新区境内串场河地表水断面水质周检测项目,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项目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开展河道水质采样、分析的能力,具有环保业务经营范围;
3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环境类检测资质(CMA);
4具有相应的人员及仪器配备,且在省级及以上社会环境检测机构信息管理平台登记、公开检测能力;
5具有大中型河流地表水采样检测业绩,以提供的合同原件、检测费用结算证明和检测报告原件为准。
6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经过培训合格或已获得江苏省环境检测人员上岗证的人员;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9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10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19年4月9日17:00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11日9:00时。
3、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5、特别说明:
5.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515-69935991或4009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5.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壹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中点击查询。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提醒: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项目量不予结算。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项目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安全环保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项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办: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侍工
联系电话:0515-86660013
时间: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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