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民政局火化炉废气处理设备采购(重新发包第2次)LBGGZY2019-028A-重2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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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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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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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灵璧县民政局火化炉废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灵璧县民政局火化炉废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LBGGZY2019-028
采购方式:询价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28日
采购日期:2019年4月2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舟山晟灿贸易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白泉路25号
成交金额:肆拾万零陆仟伍佰捌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供应商报价函
评审委员会名单:王少华、朱淑荣、李奎
采购人名称:灵璧县民政局
地址:灵璧县解放东路老水利局院内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机构名称:灵璧县中灵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璧县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东侧50米
项目负责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7-6155262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皖价服[2007]86号文 收费金额:6100元
公告期限: 2019 年4月2 日至 2019 年 4月3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灵璧县中灵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灵璧县南环路与西环路交叉口向东50米,联系电话: 0557-615526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灵璧县民政局
2019年4月2日
附件: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