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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人民法院定城、吴圩法庭智慧法院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定远县人民法院定城、吴圩法庭智慧法院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定远县人民法院定城、吴圩法庭智慧法院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1903-10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21日
开标日期:2019年4月11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安徽巴萨计算机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花园西路82号创业中心3号楼803
中标金额:伍佰捌拾伍万叁仟捌佰玖拾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见附件。
 
评审委员会名单:朱永信、王金陵、陈开兵、杨劲、曹俊
采购人名称:定远县人民法院
地址:定远县定城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定远县鲁肃大道龙星花园7幢301、302室
项目负责人:张  林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收费标准: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80%计取,专家评审费(不出具发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收费金额:57814元(含评审费5150元)。
公告期限: 2019年 4 月 12 日至 2019年 4 月 15 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定远县人民法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定远县人民法院,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采购人:定远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科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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