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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中心办公区室外地埋消防管道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预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市行政中心办公区室外地埋消防管道维修改造工程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市行政中心办公区室外地埋消防管道维修改造工程一宗,项目清单另附,预算金额18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清单
   详见附件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其他标准:
2.1、与本项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3、标的要求
3.1、质量要求:合格;
3.2、安全要求:合格;
3.3、技术规格要求:合格,项目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借壳投标;
3.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服务。
4、具体地点、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4.1、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2、服务标准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4.3、服务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4、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5、验收标准:
满足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及其他相关专业现行规范,符合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并做到验收合格,达到采购人有关要求。
6、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自 2019 年 4 月 10 日起,至 2019 年 4 月 14 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 5 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枣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和谐路390号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祥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茂源路6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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