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0东深线利津黄家路口至利津滨城界段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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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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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编号 | 370500493400263201716F021712 | 项目名称 | G220东深线利津黄家路口至利津滨城界段大修工程 |
项目所在地 | 东营市 | 建设性质 | 大修 |
招标备案号 | JL201903063-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编号 | JL201903063 | 招标类别 | 监理 |
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项目立项文号 | 鲁交规划[2019]10号 |
项目法人单位 | 东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人 |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8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省财政及地方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 |
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 G220东深线利津黄家路口至利津滨城界大修工程,桩号K71+978—K81+086,二级公路,维修里程9.1公里,路面宽15米。本项目施工工期180天。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文件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及后续服务工作。 |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监理一标段,标段号:JL1,起始桩号:K71+978, 结束桩号:K81+086,标段长度:9.1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
监理一标段 (JL1) | 桩号K71@978—K81 086,9.1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 | 资质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
业绩要求 |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及以上国、省道大修或大中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度或2016-2018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施工过的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未存在重大合同纠纷;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 5.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未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 信用查询满足招标公告3.7项要求; 7.未有其他行政法规、规章限制投标的情形。 | |||
人员要求 |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分包要求 | 不允许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
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完成相关信息的申报、录入和动态更新,并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3.5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签署、澄淸、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申请人在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企业在报名期限内的信用信息系统公开截图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査,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 |||
3.6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
3.7 |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3.8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19-04-08至2019-04-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 |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东营蓝海大酒店(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03号) | |||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企业在报名时间内的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截图、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本单位授权委托人的截图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
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4-28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东营蓝海大酒店东海厅(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103号) | |||
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1.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 2.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teract/index.shtml) |
7. 补充信息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单位或机构名称 | 东营市公路管理局 |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东营市府前大街130号 | 济南市历下区窑头路7-3号山东人防院四楼西 |
邮政编码 | 257091 | 250100 |
联系人 | 赵新涛 | 杨丽娟 |
电话 | 0546-8085038 | 15650025659 |
传真 | 0546-8085089 | 0531-81857816 |
账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银行编码 | ||
分支行名称 | ||
分支行所在地 |
2019-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