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医用特种空气净化设备(大)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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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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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医用特种空气净化设备(大)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合肥市 | |
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高档无创呼吸机等医疗设备项目 | ||
发布时间 | 2019年04月08日 | 截止时间 | 见公告内容 |
关于我司代理的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医用特种空气净化设备(大)项目(招标编号:19AT0414900320/0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确定中标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景安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合肥俐德漫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思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期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17:00。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给予答复。
一、异议(质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的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须一次性书面提出,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亮
联系电话:0551-63736274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