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2018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2018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三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项目名称 | 中卫市沙坡头区2018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三标段) | ||||||||||
建设单位 |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香山乡 | ||||||||||
工程概况 | 3标段:新建中卫市沙坡头区三党公路至汪园村公路全长4.04千米,其中主线长2.4千米,支线长1.64千米,路基宽6.5米,路面宽5.0米,两侧各设0.75米砂砾路肩,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 | ||||||||||
资格能力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 控制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 安全目标 | 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
1 | 宁夏东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12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 荆丽 注册证号:宁264060802789 | 张兰芳 职称证号:20106129 | ||||
项目经理业绩 | 1、西吉县2017年脱贫销号村马建乡(庞湾村、新堡村)四级公路 2、灵武市2016年农村公路项目(四标段) | ||||||||||
项目总工业绩 | 1、西吉县2018年脱贫销号村第二批道路工程新营乡(洞子沟二十标段)道路工程 2、彭阳县2017-2018年扶贫开发整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道路工程第五标段 |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1、西吉县六盘山片区扶贫攻坚交通示范试点项目(第七批)工程什字至红城子公路(兴隆至观庄段) 2、西吉县六盘山片区扶贫攻坚交通示范试点项目(第九批)将台至西滩公路明台至玉丰段 3、西吉县六盘山片区扶贫攻坚交通示范试点项目(2014年第四批工程)白崖至斜路洼四级公路主线及村部支线(43标段) | ||||||||||
2 | 中民汇联实业有限公司 | 2954082.00 | 12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 苏存香 注册证号:宁264111204135 | 马斯明 职称证号:010501007826 | ||||
项目经理业绩 | 1、红寺堡区中圈塘至上源村公路工程支线1-7和支线10 2、彭阳县草庙米塬至吊渠等10条农村公路工程六标段 | ||||||||||
项目总工业绩 | 1、隆德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十标段 2、盐池县2017年农村公路(大水坑至马坊、四股泉至张家河口、王牛线至田记掌、S201线至中滩公路)施工七标段 |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1、定边县2016年农村公路贺刘张路项目 2、巴彦浩特至阿左旗通勤机场公路改建及照明工程 3、清水河县城关镇至老牛湾公路工程 | ||||||||||
3 | 宁夏昌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63536.00 | 120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施工过程中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 梅荣荣 注册证号:宁264151603996 | 尹云飞 职称证号:10640301022 | ||||
项目经理业绩 | 1、海原县2018年农村公路工程五标段(高崖乡红岸村至三汾湾村公路) 2、同心县毛井乡等四条公路项目 | ||||||||||
项目总工业绩 | 1、同心县同喊公路至杨家河湾等三条公路项目(同喊公路至杨家河湾与同预路至李家山二社) 2、彭阳县新集乡街道至白林等16条农村扶贫公路项目四标段 | ||||||||||
中标候选人业绩 | 1、红寺堡区扶贫攻坚项目一标段 2、西吉县2017年重点贫困村通村公路 3、西吉县叶家沟至顾家沟公路建设项目 | ||||||||||
被否决投标人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以上公示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异议及投诉书的日期以收到之日为准。我局将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投诉电话:0955-7630153 | ||||||||||
开标时间 | 2019年4月9日09:00分 | ||||||||||
代理单位 | 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公示期限 | 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14日 | ||||||||||
此项目正在邀请报名,距离报名截止还有
天 小时 分钟
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