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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办公楼楼体亮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山东高速股份办公楼楼体亮化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19年04月17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山东高速股份办公楼楼体亮化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千庭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3.96008万元,质量,合
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 山东尚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南建设设备安装有
限公司),投标报价:133.72369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千庭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贵人:艾文/:
中标候选人(山东尚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南建设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的项目负责人:李顺东/;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千庭景观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山东尚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南建设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的资格能力条件:响应招标文件;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三、其他
一、第二信封否决投标情况:
单位名称:山东奥德交通照明设施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山东奥德交通照明设施有限公司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第25
项拆装更换幕墙玻璃(玻璃幕墙材质、安装类型、尺寸、位置:同原幕墙玻璃)全费用综
合单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对应条款评标办法3.5.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
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
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
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结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后,认定投标人作出的书面澄清未对全费用综合
单价作出分析,其提供的书面说明表明对项目内容不理解、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认
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二、监督部门
业务监督: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电话:0531-89250220
传真:0531-89250243
纪检监督: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电话:0531-89250043
传真:0531-89250060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8号
邮编:250098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齐鲁建设交通运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奥体中路500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90393153@qq. com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橼人t唰ican姓zn从鼎#黄&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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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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