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平镇首期新型城镇化专项基金2018年二三级管网建设项目补遗1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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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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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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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9-05-08 14:00:00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2019-04-18 14:00:00 |
开标地点 | 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是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嘉平镇首期新型城镇化专项基金2018年二三级管网建设项目补遗1 项目编号:AA20190091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嘉平镇首期新型城镇化专项基金2018年二三级管网建设项目补遗发布如下: 1.现将原招标文件中工程款支付:“不支付进度款,完工验收后,上级资金到位后向项目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款80%的工程款,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不计息)。”修改为:“工程完成合同工程量的50%,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后,上级资金到位后向项目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款80%的工程款,经政府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不计息)。” 2.因增值税新税率调整,本项目投标报价及结算均按最新规定渝建〔2019〕143号文件《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3.嘉平镇首期新型城镇化专项基金2018年二三级管网建设项目最高限价调整为5247961.4元,大写:伍佰贰拾肆万柒仟玖佰陆拾壹元肆角,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119589.48元(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限价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详见附件一)。 4.将开标时间修改为2019年5月8日14时00分 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修改为2019年5月8日13时30分至2019年5月8日14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修改为2019年5月8日10时00分前到账(请各投标人自行考虑资金在途问题,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注:本补遗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江津区津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实施人:重庆市江津区嘉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丰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