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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宁德人民医院病房及体检楼PVC地面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
乙方:福建大昌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2]CS[GK]2019003的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宁德人民医院病房及体检楼PVC地面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 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 1 国内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丽杰 丽杰(Rikett)PVC地板虹(Rainbow)系列 节能,环保
合计: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捌拾柒万叁仟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11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品牌:美国丽杰  系列:Rainbow系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按计划施工楼层的建筑面积乘以中标单价的30%支付备料款。
2 55 按楼层施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进度款55%
3 12 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12%
4 3 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质保金3%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
9、合同有效期
终身有效。
10、违约责任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塑胶地板工程交付采购人使用,每天按合同总额的1%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7天,按合同总额的2%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超过15天,按合同总额的3%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超过30天,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执,经协商不能调节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调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送(蕉城区政府采购办)备案(1)份,具有同等效力。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乙方:福建大昌建设有限公司
住所:蕉城区815西路11号住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1-1号中海寰宇天下43#楼2236单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管翊森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周安平
联系方法:13950572788 联系方法:1801665788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账号:35050189000700001453

签订地点:宁德市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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