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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神庙子乡砟子窑村土地复垦及西孤山子村旱改水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代码:04292019040149 建筑工程|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神庙子乡砟子窑村土地复垦及西孤山子村旱改水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葫芦岛市连山区山神庙子乡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并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工程内容:砟子窑村土地复垦及西孤山子村旱改水项目
2.2建设地点:山神庙子乡
2.3招标内容:砟子窑村土地复垦及西孤山子村旱改水项目
2.4计划投资:总投资94.19万元
2.5开标时间:2019 年05月07日上午09:30时
2.6要求工期;2019 年05月14日开工至2019年08月12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15日-2019年04月1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公司(兴城市市医院住院楼后身)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600.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2投标保证金:19000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缴纳)。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5)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BBB级(含)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
注: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5月07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连山区山神庙子乡人民政府
地址:葫芦岛市山神庙子乡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19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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