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模块化组合式制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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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模块化组合式制氧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莱芜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莱芜市钢城区钢都大街35号(莱芜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莱芜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县(区)文化南路116号(丽景花园9号楼302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二、采购项目名称: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用模块化组合式制氧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11720190200000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力,并能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5、供应商须具备国家规定的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证明;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6.800000 |
详见采购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发布人: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 16时17分1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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