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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河市大营镇“四旁”植树造林定点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中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庄河市大营镇“四旁”植树造林定点单位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庄河市大营镇“四旁”植树造林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工作已于2019年04月18日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庄河市大营镇“四旁”植树造林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ZKCG2019-0306
3、采购人名称:庄河市大营镇人民政府
地 址:庄河市大营镇大营村
联系人:王 建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76号嘉汇大厦908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5、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03月28日
6、招标内容:
植树造林定点单位 1家
7、评标委员会成员:翟克飞、高波、刘宝玉、孙美清、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8、中标单位:庄河市森龙苗圃
9、中标金额: 林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标准依据现行的大连市政府补助农村“四旁”植树项目苗木综合指导价格文件。
10、本项目代理费用收取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额度收取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30000
11、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政府补助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所采用苗木,要求苗木健壮、冠型丰满,树种优先采用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林木良种,必须具有“两证一签”。
2)荒山造林、林冠下补植、干杂果经济林等使用1-2年生小苗,原则上使用轻基础网袋苗或可降解材质容器苗;其他造林绿化工程、经济林、更新造林等使用3年生以上大苗。栽植阔叶乔木,苗木选用原则上要求胸径3-6公分;栽植针叶乔木,苗木选用原则上要求树高1.5-3.5米;栽植花灌木,要求冠型丰满,剪修成型。苗木质量达到《城市园林苗圃育苗技术规程》(CJ/T 23-1999)等苗木出圃相关要求。
(二)栽植要求
1)森林城乡、绿道花街绿化植树保存率达到85%以上;
2)退化林分修复及更新造林当年植树成活率达到85%以上;
3)森林抚育补植苗木成活率达到85%以上;
4)经济林建设当年植树成活率达到85%以上;
5)治水覆绿工程当年植树成活率达到85%以上。
(三)其他要求
项目验收:林业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种植苗木均需具备“两证一签”,否则不予验收。
12、定标日期:2019年04月19日
13、中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9日
14、监督电话:0411-89729139
中标公告期限为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
附件:
招标文件.jpg
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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