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业务大厅空调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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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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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乙方:福建星鑫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ZJYZX[GK]2018057的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业务大厅空调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2 | 空调机组 | 四面出风天井式室内机 | 24 | 套 | 国内 | 4590 | 110160 | 格力 | GMV-NR140T/A | ||||||
1 | 1-1 | 其他空气调节电器 | 风幕机 | 2 | 套 | 国内 | 1200 | 2400 | 粤美特钻石 | FM-125-15 | ||||||
1 | 1-3 | 空调机组 | 风管式室内机 | 2 | 套 | 国内 | 1757 | 3514 | 格力 | GMV-NR22PL/B | ||||||
1 | 1-4 | 空调机组 | 四面出风天井式室内机 | 1 | 套 | 国内 | 3920 | 3920 | 格力 | GMV-NR36T/A | ||||||
1 | 1-5 | 空调机组 | 四面出风天井式室内机 | 1 | 套 | 国内 | 4166 | 4166 | 格力 | GMV-NR56T/A | ||||||
1 | 1-6 | 空调机组 | 直流变频室外机 | 4 | 套 | 国内 | 50122 | 200488 | 格力 | GMV-615WM/B | ||||||
1 | 1-7 | 其他服务 | 空调拆、装及吊顶修复费 | 1 | 项 | 国内 | 60262 | 60262 | 定制 | 定制 | ||||||
1 | 1-8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安装辅材 | 1 | 项 | 国内 | 205925 | 205925 | 定制 | 定制 | ||||||
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零捌佰叁拾伍元整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对所供货物提供18个月质保(对所供货物提供至少三年的(现场)免费保修(技术参数中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技术参数要求为18个月,故质保期为18个月),免费质保期自验收签名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设备验收后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2)在质量保证期内的货物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4小时内应派遣工程师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每周7天。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在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 3)质保期结束后,中标方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中标方有责任自行维护或指 定有能力的代 理人对货物在必要的时候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明确说明服务承诺。 4)投标方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5)质量保证期结束以后,投标人仍需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与修理,并仅收取成本费(包括零配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所有货物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且须通过质检。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50 | 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预付50%工程款 |
2 | 45 | 安装、调试验收通过后付45%工程款 |
3 | 5 | 剩余5%工程款待工程验收后满1年付清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与设备质保期同步。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并对出现的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需提供安装期间所需的水、电,以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
甲方: | 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 | 乙方: | 福建星鑫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5楼 | 住所: | 仓山区下渡街道街道南江滨西大道港头广场1#楼6层31商务办公 |
单位负责人: | 林栩 | 单位负责人: | 洪福生 |
委托代理人: | 刘德峰 | 委托代理人: | 汤卢燕 |
联系方法: | 86291518 | 联系方法: | 13850152965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 |
账号: | 账号: | 692216050 |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