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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0698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苍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苍发改投[2019]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规模为6万m3/d、二期扩容规模为8万m3/d,扩容工程的土建部分按8万m3/d一次性建成,扩容工程的设备安装部分分二期建设、本次设备安装按4万m3/d进行建设,本次工程建设总规模为10万m3/d,项目投资估算约2.8亿元。招标代理服务费的取值以中标价为准。本次招标范围: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业主拟以工程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营业执照具工程招标代理经营范围,并在人员、场地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理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4月26日――2019年4月29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答疑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人或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9日14:30,地点为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开标室 1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30日。
5.4 答疑时间:2019年4月30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诚信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未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及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请参照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苍南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诚信库入库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企业诚信库入库的补充通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7.2 投标人资格后审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应当及时录入企业诚信库内,若因企业诚信库信息过时或资料不齐全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收退系统(银行保函除外),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4.1款。”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77-68877002
传    真: 0577-68877005
 
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5日

附件:
1、苍南县龙港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招标代理服务2019.04.25(发布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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