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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人民政府十字河绿道路基工程施工需求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人民政府十字河绿道路基工程施工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人民政府十字河绿道路基工程施工
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人民币90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详见需求方案
2.需实现的功能:详见需求方案
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及相关规定。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标准及相关规定。
其他标准:/
4.需满足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隐患。
技术规格:详见需求方案;
物理特性:/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关于调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枣财采〔2018〕11号)文件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评标价格参与价格得分的计算及评审;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
(4)投标人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报价评标总分值×(4%-8%)×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部分评标总分值×(4%-8%)×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计划工期20天(日历日),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开工令为准。
地点:按采购人指定要求。
7.需满足的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根据采购清单及采购人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服务期限:按采购人具体要求。
服务效率: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满足采购人的各项具体要求。
8.项目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4月29日起,至2019年5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5-0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薛城区湘江路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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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地址:山东枣庄高新区光明西路169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需求方案(发标版).zip』

发布人: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9日 16时36分43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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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人民政府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人民政府十字河绿道路基工程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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