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 ||||||||
| ||||||||
清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惠华项目管理(海南)股份有限公司受清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清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清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 二、项目编号:HHGF2019-ZBJ-047 三、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不得将该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 4、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通过有效年检的)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 3、上一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最近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一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完整的完税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报名期间内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页面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 1、发售时间: 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0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6: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清徐县政务大厅三楼(文源路东段198号)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 间:2019年5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清徐县政务大厅三楼(文源路东段198号)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清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紫林路44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惠华项目管理(海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南街紫竹园2号楼4单元0401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764232968@qq.com 惠华项目管理(海南)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05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