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刘集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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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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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报建编号: | 4201xzsw20190415006P | |||||||
报建名称: | 新洲区刘集水厂管网延伸工程 | |||||||
招标登记编号: | 201904281043301002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洲区刘集水厂管网延伸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投标监管部门: | 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
招标人(盖章): | 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盖章): | 邱少泉 |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中天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人代理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是否电子标: | 非电子标 | |||||||
是否需要项目经理: | 是 | |||||||
数据来源: |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whzbtb.com) |
工程地点: | 新洲区刘集 | ||||||||
招标类别: | 工程总承包招标 | ||||||||
招标内容: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内容说明: |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本次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 | 2665.95 | 立项批准文号: | 武发改审批服务【2019】58号 |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180 | 标段数/采购数: | 1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办法: | 合格制预审 | ||||||
公告发布及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起止时间: | 2019-05-05 16:21 ~ 2019-05-10 16:21 | ||||||||
投资总额(万元): | 2665.95 | 购领招标文件地点: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 ||||||||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 | 0 | 购领招标文件时间: | 2019-05-17 14:30 | ||||||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资格预审文件下载 | ||||||||
投标报名方式: | 网上报名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截止时间: | 2019-05-16 09:00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地点: | 武汉市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资格预审申请书送达单位: | 湖北中天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起止时间: | 2019-05-16 11:00 ~ 2019-05-17 11:00 | ||||||||
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时间: | 2019-05-17 11:30 | ||||||||
评标办法: | 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评标办法 | ||||||||
公告状态: | 报名中 | ||||||||
其他要求: |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专业(灌溉排涝)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上述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二、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资格及专业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投标申请之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施工;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勘察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三、现场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2019年5月16日9:00时前(以签到时间为准),地点:武汉市民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实行一次性审查,请各投标单位带好原件和复印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不接收补充资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迟到的投标申请人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四、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经实地考察或其他方式,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并报当地建设行政监督(主管)部门。 | ||||||||
备注: | 五、投标申请人在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报名成功后,由被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到武汉市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资格预审审查: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 (2)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单位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遵循相应于联合体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相应资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施工总承包单位、勘察及设计单位近三年(从投标申请之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信息截图(注明查询网址并可验证)或业主单位证明; (5)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安全考核证B证、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担任过类似项目施工,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网上中标公示信息截图(注明查询网址并可验证)或业主单位证明;拟派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有经济处罚的不转包的项目管理承诺书; 设计负责人的高级职称证书,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社保证明; 勘察负责人的高级职称证书,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社保证明; (6)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中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的二代身份证、岗位证书;安全员安全考核证C证;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社保证明; (7)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 (8)在中国武汉建设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水利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其他相关网站、媒体上有关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 注:1.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近三年(从投标申请之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为建安工程投资额2000万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 2.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近三年(从投标申请之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为工程投资额2000万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 3.本项目的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近三年(从投标申请之日往前推算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项目的业绩为建安工程投资额500万以上的水利工程项目。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 | ||||||||
合格投标人的数量: |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