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2019年第三批“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第51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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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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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828201900024001009 | ||||||||||||||||||||||||||||||||||||||||||||||||||||||||||||||||
评标结果公示正文: | 澜沧县 2019 年第三批“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 (第 43 、 47 、 49 、 50 、 51 、 52 合同段)施工招标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澜沧县 2019 年第三批“直过民族”及沿边地区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第 43 、 47 、 49 、 50 、 51 、 52 合同段)施工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结果由招标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段 ) 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6 年第 7 号文《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备选中标人公布如下:
以上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日期前 ( 2019 年 5 月 8 日至 2019 年 5 月 10 日下午 17:30 分前),向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进行书面材料投诉。投诉材料应当包括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不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 11 号令, 2004 年 6 月 21 颁布)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如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上述中标候选人将成为中标人。 投诉和举报电话: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0879-7233473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农村公路管理段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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