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宁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新闻采编播高清化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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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宁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新闻采编播高清化设备”招标公告 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乡宁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委托,依据乡宁县财政局(2019)30号备案材料,对其所需“新闻采编播高清化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符合本项目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XNZC(2019)011-1号 二、项目名称:乡宁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新闻采编播高清化设备”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
2、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交货。 4、交货地点:乡宁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50%,剩余款项1年内付清。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音视频集成工程企业资质贰级资质(含)以上资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 2、发售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205房间)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注:发售时间为法定对外办公时间 六、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多证合一不需提供)、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多证合一不需提供) 2、投标人法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委托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正式职工携带法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按要求提供,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胶装成册。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19年6月4日14点30分至15点30分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开标室(财政局三楼) 注:超过规定时间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再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6月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开标室(财政局三楼) 3、评标地点:乡宁县政府采购评标室(财政局218房间)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乡宁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注:有关本次采购项目的商务、服务、技术参数及资质要求等相关事项请跟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负责解释答疑。 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0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