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两乡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PM10、NOx、C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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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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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两乡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PM10、NOx、CO、O3) 采购项目编号:YCZB-2019-048 |
采购人名称:保定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采购人地址:保定市高新区创业路118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永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高新区朝阳北大街1898号电谷源盛商务大厦C座11层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PM10、NOx、CO、O3四项分析仪、配套辅助设备、UPS不间断电源等设备采购安装及运营维护。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标包划分:一个标包 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能力,PM10、NOx、CO、O3四项分析仪具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报名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网上自行下载 |
招标文件售价:0元 |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6月10日09时30分 |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06月10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
项目联系人:杨浩 刘丽珍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传真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