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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河乡龙透村通往枇杷基地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6220601100146 项目建立时间: 2019/5/13 15:23:35
项目名称: 下河乡龙透村通往枇杷基地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地点: 漳州市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建设混凝土路面长3000米,路基宽4.25米,路面宽3.5米;排水管道工程包括DN500混凝土管36米,DN800混凝土管12米。项目概算总投资158.9万元。
项目联系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13860864588
资金来源: 财政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6220601100146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9/5/13 15:33:13
招标项目名称: 下河乡龙透村通往枇杷基地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漳州市
招标人名称: 云霄县下河乡龙透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代码: 54350622796071938M
代理机构名称: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610132773827069R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下河乡龙透村通往枇杷基地生产道路硬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内容;

标段
标段:下河乡龙透村通往枇杷基地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标段(包)编号: E3506220601100146001001 标段(包)分类: 道路工程
标段(包)名称: 下河乡龙透村通往枇杷基地生产道路硬化工程
标段(包)内容: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道路工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在开标现场签到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身份证原件于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有采用年度保证金的还应提交年度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中途不得离场。(2)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3)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4)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2016]5号文件的规定,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0.015283
计划开工日期: 2019/5/14 0:00:00 工期(日历天):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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