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县水利局江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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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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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县水利局江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3201900006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16 10:47 |
采购人 | 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江安县水利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江安县竹都大道234号,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宇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宜宾市南岸戎州东路7号伴湾别院2单元9-1、11-2,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831-8249858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831-8249858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5-17 09:3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5-23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获取,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戎州路东段7号伴湾别院二单元11-2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戎州路东段7号伴湾别院二单元11-2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5-27 11: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5-27 11: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戎州路东段7号伴湾别院二单元9-1本项目开标室。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5-27 11: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宜宾市翠屏区南岸戎州路东段7号伴湾别院二单元9-1本项目开标室。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7000.00元整(大写:柒仟元整); 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供应商应在2019年 5 月 24 日15:00时前,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用途)。 收款单位:四川宇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宜宾市农行东街支行 银行账号:22494201040006303 注:1、凡交纳金额与磋商文件规定数额不一致的,均视为未交纳磋商保证金且无法正常参与投标。2、若以其他交款方式(如现金存款方式)或非指定银行账号办理的一律不予接受,将被视为无效磋商。3、所有递交方式均以到帐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函原件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代理机构,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
预算金额(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行业划分 | N76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本次采购的项目共计1个包,即:江安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规划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
其它补充事宜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含税由成交的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服务费: 6000.00元,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费标准按预算收费。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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