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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珠里村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场所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珠里村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场所二次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珠里村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场所二次装修工程,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珠里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珠里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珠里村(规划红线范围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珠里村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场所二次装修工程。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084650元(含暂列金50000元),本次招标发包价为人民币983806元(含暂列金5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筑占地面积约494.1平方米,主要建设一幢三层村级组织综合服务场所1386.1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可承担①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②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③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④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建筑物层数<5层、建筑物高度<15米、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均属于小型规模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招标人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漳州市人民检查院《关于暂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函》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本项目投标人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年5月15日08时30分00秒至2019年5月21日17时00分00秒(除周六周日外)至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江滨花园2号楼(步行街21-29号店面)招标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寄,邮费自付。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5月27日9:30时止;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开标现场递交,如不交纳者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非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7天内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5月2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江滨花园2号楼(步行街21-29号店面)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珠里村民委员会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珠里村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厦门路江滨花园2号楼(步行街21-29号店面)
电子邮箱:ahhp0596@aliyun.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共漳州市芗城区天宝镇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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