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金山区政务网设备扩容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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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山区政务网设备扩容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 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区政务网设备扩容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517-183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JSFSCG19-48080) 3、预算编号:16-19-48080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包括项目内的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2)包括项目内的技术方案设计及施工组织设计,原有设备移位、拆除下架、重新配置上架,新采购设备的调试上架及提供整合集成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交付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信息化管理中心。 6、交付日期:本项目相关设备到货要求自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5-1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2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的证明;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7、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其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以社会保险费征收收据等缴款凭证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缴费状态应为正常缴费,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彩色扫描件(不得使用电子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年5月19日至2019年5月22日下午四点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如非在2019年5月19日至2019年5月22日下午四点时段上传报名资料或报名资料不全的或不缴纳标书费的,将不予接受其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万元。(3)招标文件成本费每套人民币600元,现场报名及获取书面招标文件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55号301室,现场报名时资料必须携带齐全(即要求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资料,网上上传人员资料信息须与现场人员一致,否则同样不予接受其报名。)。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5-30 13: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55号301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19-05-30 13:30:00 2、磋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333弄55号301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网上签收回执、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空白磋商报价表、报价分类明细表(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以备二次报价时使用,无疑问函原件,磋商保证金回单凭证原件、回单凭证复印件。以上均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需携带:网上签收回执、法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空白磋商报价表、报价分类明细表(不密封进磋商响应文件),以备二次报价时使用,无疑问函原件,磋商保证金回单凭证原件、回单凭证复印件。以上均加盖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9年5月23日上午9:30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统一发布澄清公告(更正公告)。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无疑问则须在澄清答疑时间前以传真形式(37280383*8002)向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递交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且须将无疑问函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1万元整。收取细则见招标文件正文。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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