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黄浦区历史建筑测绘一期项目的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黄浦区历史建筑测绘一期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3)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资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同时含“工程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浦区历史建筑测绘一期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529-369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19-60241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测绘内容为外滩风貌区及其周边范围内的历史建筑,共测259幢历史建筑,需利用高精度三维激光扫描等技术手段,对建筑外立面、屋顶、庭院和周边环境进行精细测量并建立三维模型数据。并对其中的171、172、173、190四个街坊的历史建筑(约计11500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按照保护要求进行内部测量。数据成果需提交三维模型数据(max、obj等)和gis数据(名称、位置、建筑层数等属性信息)。成果须达到黄浦区三维大场景平台的入库要求,并进行入库。 后期维护:项目完成后3年内,提供现状数据更新服务。项目属性:(服务类) 5、交付地址:根据采购人要求 6、交付日期:根据采购人要求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中小企业等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5-2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6-05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注:本项目报名不审核,相关资讯请按照招标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可于2019年05月29日-06月05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到黄浦区瞿溪路801号501室报名,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29 17:00:00至2019-06-05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响应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响应供应商在响应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响应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响应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响应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响应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响应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54679568*16206*5。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6-13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6-13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瞿溪路801号702 2、磋商地点:瞿溪路801号702。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响应供应商代表持响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2)可上网解密的笔记本电脑,(3)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4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建议响应供应商至少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天上传响应文件。2、代理机构将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签收。(注:电子签收记录不作为响应文件数据完整的依据。) 八、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