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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增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监理、质量第三方抽检、环境监理、环境检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增补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襄阳市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樊发改【2019】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人为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迎水面磷石膏的清理与改性,以及背水面的表土清理与场地平整、背水面的环境风险防控与环境整治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主要内容:工程勘察、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工程的实施、验收及缺陷责任期服务。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主要内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第三标段:工程质量第三方抽检
主要内容: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质量第三方抽检
第四标段:环境监理
主要内容:负责施工过程的工程环境监理,工程结束提供工程环境监理报告;配合采购人迎接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并就有关技术问题进行解答。
第五标段:环境检测服务
主要内容:对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施工过程环境监测;提供施工过程中环境检测数据,对出现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变更进行论证;负责完成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并组织专家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设计施工总承包
3.1.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设计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2)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施工单位应具备本项资质)。
3.1.3 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担过1项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
3.1.4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6年、2017 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2017年、2018 年财务审计报告)。
3.1.5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以下简称 “五大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核发的上岗证或资格证或合格证。   
3.1.6 拟投入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须提供近三个月(2019 年2 月-2019 年 4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  
3.1.7 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要求)。
3.1.8 投标人应具备的信誉要求:(1)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且在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结果为蓝色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信用考核结果证明,设计单位不须提供)。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与“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证书”登记人员相符,外省投标企业拟派本项目工程人员须与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相符(提供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网上截图)。(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3)企业近三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①没有被责令停业;②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因失信或其他原因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③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④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⑤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4)在本项目投标中没有出借资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人须对(3)(4)两项内容作出承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未对此作出书面承诺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设计单位可不具备襄阳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结果)。
3.1.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 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是施工单位;(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另行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10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2第二标段 工程施工监理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近三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堤防加固工程或者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被单位聘任为总监理工程师;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2.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3第三标段 工程质量第三方抽检
3.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2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3. 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3.4.供应商近3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项目质量检测业绩;
3.3.5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类似水利工程项目质量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3.6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3.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第四标段 环境监理
3.4.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4.2供应商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4.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4.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3.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5第五标段 环境检测服务
3.5.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2供应商须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5.3供应商具有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包含废水、废气、噪声、土壤、空气质量等项目监测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5.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近两年没有受到在省、市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中被责令整改、暂停资质等行政处罚和处理;
3.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 具体操作参见《投标企业入库办事指南》(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主体注册须知”栏目)。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9年5月31日9:00时至2019年 6月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相关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0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 号开标室(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市樊城区柿铺磷石膏堆场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高庄街 8号
邮    编:44102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95幢
邮    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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