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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武县唐家山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重新)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山西原文链接地址
宁武县唐家山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C2019-05-03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忻州市 宁武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武县唐家山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重新)(招标项目编号:A1400000143000895002),已由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忻发改审批发【2018】2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武县海锐滕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规模:
本工程规模100MW,新建一座升压站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本风电场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东南部,场址中心距宁武县县城直线距离42km,距忻州市区直线距离约45km。具体位于111°12′至112°22′,北纬38°33′至38°42′之间。风电场占地面积约124km2。场址区主要为黄土覆盖的陡中山,缓高丘陵地貌,场址区南部为冲积平原。地势崎岖不平,东南高,西北低,高程1900m~2250m。平均地形坡度5°~18°,局部地形较陡。场址内有X123 县道横穿,周边有S46 五保高速和S312 省道、S215省道通过,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投标人单机容量要求为2.5MW,叶片140m及以上,塔筒90m及以上,总容量100MW,机位40台。允许投标人按照实际资源及现场条件提供最优方案,保证容量、利用小时、收益率最大化。
本项目各风机所发电力经35kV箱变就地升压后通过场内集电地埋电缆或架空方式接入新建的220kV升压站。
新建一回220KV送出线路。
招标范围:投标人对工程勘察设计、供货、施工、调试一体总承包,项目征地工作(含征地、租地、林业补偿)、水土保持及环保措施等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各项手续办理,不含工程监理、设备监造及机组性能测试、造价咨询、生产准备等。
本工程的全部勘测设计,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投标人负责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证办理工作等合法合规的手续,勘察定界、压覆矿评估、地灾评估、土地预审、环评、安全评估、林业手续、水保方案编制、电网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取得电网接入评审意见,开工手续办理,建安工程一切险,消缺,培训,验收(含竣工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送出线路(包括但不限于:核准、可研、批复、设计、施工等),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等各项服务等,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
(1)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量(包括升压站、风机平台及基础、场内外复杂道路)、地勘、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含委托第三方初步设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新能源项目升压站典型设计(风电场工程)》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并满足要求。
(2)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从省、县道连接点开始至风电场区场内外道路(包括新建及改扩建道路),风机检修道路,部分乡村道路改造及恢复等问题,由投标人现场考察确定是否需要改造并承担相关费用;35kV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工程(挡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3)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整机、塔筒、箱变、相关控制系统、集电线路、电缆及光缆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4)220kV升压站全部土建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楼及配套设施(包括装修设计施工)、所有设备基础、升压站进站道路、站内道路、围墙、大门、局部绿化、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程、防洪、检修道路、给排水工程等。
(5)220kV升压站全部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220kV设备及其附件、35kV母线桥、35kV屋内配电装置、动态无功补偿成套装置、全站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全站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二次部分、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全站照明、供暖、通风及空调设备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全部设备和材料(包括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卸车、验收、保管及二次搬运等。对侧升压站新增保护装置按本标范围报价(报价含在外送线路中)。
(6)远程监控系统:本项目远方集中监视及控制功能,使本系统满足风电场“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运行模式,仅含两端设备采购及安装。
本系统要求满足以下主要功能:
1)实现在太原市远程监视发电运行情况。
2)可以远程监视系统风电场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
3)可以对重要设备进行远程报警。
4)系统要满足电网安全防护要求。
5)系统具备数据存储功能。
6)考虑系统具备远程操控的功能,能远方操作电站设备。
7)系统包含数据采集、视频监控、生产管理区功能。
系统设计为开放系统,满足相关通信的国际标准或工业标准,确保能与其他系统的设备协同运行,系统设计与实现今后发展的需要,可灵活增减或更新各子系统,系统必须在产品系列、容量与处理能力等方面有扩充与换代的空间,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容性、可升级性以及与其他系统的通信接口兼容等问题。
(7)施工供电工程(投产后转升压站备用电源),施工期及运行期供水工程(满足运行期生产生活用水)。
(8)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①负责环评、水保、压覆矿产、地址灾害、社会稳定报告、选址意见书、电网接入系统报告编制及取得电网接入评审意见等各项手续办理; 业主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②办理与项目施工有关的许可文件并承担相应费用,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包括升压站、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不动产证办理等工作,施工备案手续,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等。业主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③完成项目工程土地征用、租赁及相关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施工所涉及临时用地的征用、租赁以及相关协调工作,业主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④负责林地及林业补偿,负责临时及永久性使用林地审核意见书、采伐证办理等。
⑤项目工程防雷、消防、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备案及验收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业主仅为其手续办理工作提供协助。
⑥委托第三方完成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理、监测规划等工作。
⑦完成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办理及并网验收工作。
(8)本项目的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节点是风电场全部风电机组具备并网发电的条件并实现安全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240h(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同时应满足《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中关于工程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以上各项手续的办理不得影响工程开工建设。
投标人于工程内使用的所有设备、材料应保证本项目满足当地电网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招标文件中如有漏列的设备、材料、施工项目以及协调事项,这些漏项是为实现本标段工程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服务等所必需的,均属于本招标范围,所涉及的建筑、设备或服务,均由投标人提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风电场侧至外送接入站(含站内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及土建、安装、调试、验收等均在本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均应按招标人及监理人的指示在本标段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做好相关配合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协调、地方协调等)。
建设地点:宁武县怀道乡、东马坊乡、圪廖乡境内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总投资额:77452.87万元
总承包工期:首台风机并网2020年6月30日,全部风机并网2020年9月30日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或电力行业优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黑名单;
4.具有丰富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经验,并具有足够的专业人员、机械设备和加工能力投入本工程;在安全、质量方面业绩优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05-31 17:00至2019-06-06 17:0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文件发售时间内通过“易招标山西交易平台”(http://sxty.ebidding.net.cn)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标段001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的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行:建设银行太原龙城支行
账号:14001815208059555666
行号:10516100401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6-24 10:30;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易招标山西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使用“易招标山西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客户端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并上传经CA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址:易招标山西交易平台(http://sxty.ebidding.net.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06-24 10:30;
开标方式:通过“易招标山西交易平台”(http://sxty.ebidding.net.cn)网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易招标山西交易平台》上发布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30 17:00至2019-06-06 17:00,在“易招标山西交易平台”(http://sxty.ebidding.net.cn)网上报名。
需上传的报名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是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资质证书(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6.安全生产许可证;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施工负责人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社保证明;9.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职称证和社保证明;1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线上招标项目,凡有意投标的单位,须持有CA数字证书进行网上投标。已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的投标单位,可持CA数字证书直接报名并投标,未入驻山西省投标人主体库的投标单位,请前往山西省政务大厅办理入驻手续,详情点击下列链接办理:
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page?page=scsq
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page?page=RegistrationGuide
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后,请各投标人联系我公司项目负责人,以便信息同步及网上报名审核等相关流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武县海锐滕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武县海锐滕泰风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新能源环保园区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山西国际大厦26层
联系人:周宇、付冲、邸明
电话:0351-2772685
电子邮件:zzkt05@s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付冲(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康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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