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新县]奉新县扶贫办公室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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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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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奉新县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06月06日起至2019年06月18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奉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4613892,
地址:奉新县中大道(财政局102室))和奉新县扶贫办公室(地址:奉新县扶贫办(新吴路),联系人:袁文德,联系电话:13879536120)。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奉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95-4613892,
地址:奉新县中大道(财政局102室))和奉新县扶贫办公室(地址:奉新县扶贫办(新吴路),联系人:袁文德,联系电话:13879536120)。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 |||||
采购单位 | 奉新县扶贫办公室 | ||||
项目名称 | 奉新县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采购项目 | ||||
项目金额 | 6,565,260 元 | ||||
专家1论证意见 | 因两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只有一家公司响应,而我县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工作时间紧急,故转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两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均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该公司口碑较好,故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专家姓名 | 邹村人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奉新县人民医院 | ||||
专家2论证意见 | 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涉及我县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其两次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没有歧视性条款,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
专家姓名 | 余达庆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奉新县水利局 | ||||
专家3论证意见 | 该项目是我县扶贫工作重大疾病补充保险,因时间紧,且进行了两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原招标文件没有歧视性条款,故建议拟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建议使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 ||||
专家姓名 | 欧阳国龙 | 职 称 | 工程师 | ||
工作单位 | 奉新县信息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