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医院康复中心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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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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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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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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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医院康复中心项目》
澄清公告
各投标单位: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49页B1.24修改为“税金应严格按黑建规范〔2019〕4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执行,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154页第2.4.1条第(9)款修改为“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函[2019]193号)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黑建规范【2019】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报价和取费”。
3、招标文件154页第2.4.1条第(13)款删除。
本澄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
监督部门: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部门: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 标 人: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伟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