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主城区交通项目规划管理技术审查公示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市域、主城区交通项目规划管理技术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 2019年5月31日
采购单位(全称) | 重庆市规划局 | ||||||||||||
项目名称 | 市域、主城区交通项目规划管理技术审查 | ||||||||||||
采购品目 | 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 ||||||||||||
行业划分 | 其他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 ||||||||||||
项目内容 | 为了全面提升规划管理水平,在交通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之前提前介入,针对市域范围内的高速公路、机场、铁路、港口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主城区范围内的道路、轨道、交通枢纽等交通建设项目开展合理性、合规性等方面的技术审查,形成交通咨询报告,为交通方案的行政审查提供技术支撑。 (一)市域交通项目规划管理技术审查 一审查交通线路走廊与区县城、乡镇建设用地、产业布局之间的合理性;二审查场站设施的控制规模,评估站位选址的科学性;三审查区域综合交通与城市交通之间的衔接转换关系,以及交通支撑体系能否满足集散要求。具体审查要求如下。 1、高速公路:(1)审查功能定位;(2)与国土空间规划关系及上位规划衔接情况;(3)是否与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发生矛盾;(4)与市域重大市政管线、交通设施廊道关系;(5)设计车速、平纵断面等技术标准审查;(6)高速公路与规划区城市道路的衔接关系审查;(7)高速公路立交功能及间距、立交匝道平纵线形等审查。 2、铁路:(1)审查功能定位;(2)与国土空间规划关系及上位规划衔接情况;(3)是否与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发生矛盾;(4)与市域重大市政管线、交通设施廊道关系;(5)设计车速、平纵断面等技术标准审查;(6)铁路场站设施审查(规模及布局、铁路站点)。 3、机场港口:(1)结合上位规划审查功能定位;(2)与国土空间规划关系及上位规划衔接情况;(3)设施用地规模,以及用地边界是否与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等发生矛盾;(4)机场、港口布局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交通集疏运条件审查;(5)生态红线、基本农田相关要素审查。 (二)主城区交通项目规划管理技术审查 1、道路交通方案技术审查 从区域交通网络系统性的角度进一步审查其合理性,包括道路平纵横相关指标、交通组织及开口要求、各分层级路网的交通衔接、功能定位等方面内容。其中快速路、主干道、重要立交节点、平面交叉口是主要审查对象,特别是桥头立交的等级和功能能否满足交通集散要求;另外,对交叉口渠化展宽、公交停车港的规划设置、人行过街系统等细节处理也是交通审查的重点。 2、轨道交通方案技术审查 根据轨道交通线网法定控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审查线路走廊与用地的关系,特别是高架线路与道路交通的平面和纵向关系,车站的站台规模、换乘通道的长度、宽度以及与周边人行系统的衔接转换,轨道车站出入口、通风竖井等设施与周边用地、道路的关系;以及车辆场、车辆段的规模、布局是否合理等方面内容。 | ||||||||||||
采购预算 | ¥3,480,000.00 | ||||||||||||
供应商信息 |
| ||||||||||||
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 1、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属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符合《财政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第三条“主要措施”第(一)小条“可以由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华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的表述。 2、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具有城市规划、交通规划、交通咨询、交通设计、交通信息、智能交通规划等职能,也具有服务行政管理、行政审批的技术力量、数据资源。 3、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已连续多年开展市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主城区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等方案审查和咨询工作,可以充分满足项目对质量及后续服务的要求。 4、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建立的交通综合信息平台、交通预测模型和交通规划数据库,满足开展技术审查工作所必需的基础数据及交通分析技术。 因此,拟将该项目施行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委托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承接上述服务项目。 | ||||||||||||
公示开始日期-公示结束日期 | 2019年5月31日 - 2019年6月6日 | ||||||||||||
专家信息 |
| ||||||||||||
专家论证意见 | 1、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属于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符合《财政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第三条“主要措施”第(一)小条“可以由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委托给事业单位并实行合同华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购买服务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的表述。 2、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具有城市规划、交通规划、交通咨询、交通设计、交通信息、智能交通规划等职能,也具有服务行政管理、行政审批的技术力量、数据资源。 3、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已连续多年开展市域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主城区道路交通、轨道交通等方案审查和咨询工作,可以充分满足项目对质量及后续服务的要求。 4、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建立的交通综合信息平台、交通预测模型和交通规划数据库,满足开展技术审查工作所必需的基础数据及交通分析技术。 因此,拟将该项目施行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委托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承接上述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财政部门单位名称 | 重庆市财政局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管理员 | ||||||||||||
财政部门联系人监督电话 | 023-67575332 |
**内容为隐藏内容,登录后即可查看,新用户请注册!
客服热线:400-0606-000咨询电话:010-5885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