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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山市生猪违禁药物快速检测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  采购项目编号:  ZC2019ZFCG-0514-2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盐酸克仑特罗快速检测试纸条3000075000见附件
2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试纸条3000075000见附件
3沙丁胺醇快速检测试纸条3000075000见附件
 
四、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近三年无政府采购重大违法记录。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文件所述检测卡的供应商。
3. 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质量标准。其中盐酸克仑特罗金标检测试纸条、莱克多巴胺金标检测试纸条产品曾经过农业部〈兽药残留检测试纸条〉备案;沙丁胺醇快速检测试纸条产品提供2013年以来浙江省饲料兽药监察所或国家基准实验室出具的复核检测报告;或《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2018年度“瘦肉精”免疫速测产品评价结果的通报》(农办牧〔2019〕226号)中试纸卡推荐产品(灵敏度检测需要仪器判定的产品除外)。
4. 样品递交:每一标段各需提供300片样品送检,各报名供应商须于2019年6月11日下午16:30分整(北京时间)之前自行将所需的样品送至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外翁线十五堡浙江牧业监测大楼。联系方式:0571-56269725)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检测所需一切费用均由各报名供应商自理。若因未递交样品、逾期送达或递交样品不符合检测要求等原因而导致第三方检测机构未能出具检测报告的,视为报名供应商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5.检测项目指标与样品检测数量:共检测四个项目指标,分别是假阳性率、假阴性率、稳定性、灵敏度。由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从送检的每一标段300片样品中随机抽取50片进行检测,其中假阳性率检测10片、假阴性率检测25片、稳定性检测5片、灵敏度检测10片。
6.合格判定标准:假阳性10片中必须有9片合格、稳定性5片中必须有3片合格、灵敏度10片中必须有8片合格、假阴性25片中必须有22片合格,每一标段的四个检测项目指标必须同时合格,确定此标段合格,方可进入谈判程序。检测报告由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直接寄往采购代理机构(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采购代理机构拆封后,及时告知各报名供应商有关检测结果,并通知合格报名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7.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8.本项目谢绝联合体谈判。   
五、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发售时间:   2019-06-05 至  2019-06-11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30-17: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址: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网上下载 
4.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 200 
六、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6-14 09:30:00 
七、  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 
八、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6-14 09:30:00 
九、  谈判地址: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开标厅),江山市虎山街道景星西路万商城5号楼西一楼 
十、  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盐酸克仑特罗快速检测试纸条////按标项缴纳
2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试纸条////按标项缴纳
3沙丁胺醇快速检测试纸条////按标项缴纳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凡检测结果符合采购人要求或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6月5日--2019年6 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报名,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资料费200元。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中型企业。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 审。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得出评标基准价再进行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其他事项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人的,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拒绝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响应方为成交人。 2.质疑和投诉:响应方如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响应方对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人:夏科长;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质疑和投诉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山市中诚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地址:江山市南门路70号经信局南大门停车场内三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70-4023925 
传真:0570-4023925 
地址:江山市江城北路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财政局采监科 
联系人:夏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 江山市鹿溪中路240号 
附件信息:
生猪违禁药物谈判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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