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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洋村挡墙二期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


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2761 项目建立时间: 2019/6/11 13:29:18
项目名称: 后洋村挡墙二期工程
项目地点: 福州市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土木工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约50万元
项目联系人姓名: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
出资比例: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11111119998052761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19/6/11 0:00:00
招标项目名称: 后洋村挡墙二期工程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
招标人名称: 福清市三山镇后洋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代码: 54350181B23460712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州万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81MA31G96R4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福清市三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洋村挡墙二期工程,已由  村民代表大会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三山镇后洋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三山镇后洋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万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三山镇后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 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后洋村挡墙二期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发包价为 339952元;k=1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
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
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请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2019年 6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清市清荣大道福建兴隆路桥A—B601福州万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办理邮购。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7000元整。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6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万唯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兴隆路桥大楼A-B601)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 fjggfw.gov.cn)、福清侨乡报、福清市三山镇后洋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清市三山镇后洋村民委员会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万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标段
标段:后洋村挡墙二期工程

标段(包)编号: 11111119998052761001001 标段(包)分类: 防洪堤防工程
标段(包)名称: 后洋村挡墙二期工程
标段(包)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后洋村挡墙二期工程,已由  村民代表大会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三山镇后洋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三山镇后洋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万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三山镇后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 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后洋村挡墙二期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发包价为 339952元;k=12%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
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
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
4.2.请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2019年 6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福清市清荣大道福建兴隆路桥A—B601福州万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办理邮购。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7000元整。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6  月  25日 14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福万唯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兴隆路桥大楼A-B601)
6.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 fjggfw.gov.cn)、福清侨乡报、福清市三山镇后洋村民委员会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清市三山镇后洋村民委员会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万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
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应用、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
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
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见招标文件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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