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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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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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1 | 振兴街道后曹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369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39.850000 |
2 | 振兴街道赵王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333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6.450000 |
3 | 振兴街道范庄村及温陈街道李市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357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32.050000 |
4 | 温陈街道齐庄村及杭庄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310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1.500000 |
5 | 温陈街道干韩村及刘仓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337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9.050000 |
6 | 温陈街道史东村及洪屯镇姜庄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设备采购及安装 | 262 |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70.3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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