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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长铺镇中心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宿松县长铺镇中心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19-09-11 20:30 访问次数:5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松县长铺镇中心小学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G-AQSS-2019-069                             
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16日                    
采购日期:2019年9月1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庆市宜磬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庆市开发区赛格电脑城3号楼C202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教学一体机   希沃F70EA 数量:6套
单价:15980元/套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评审委员会名单:吴根福 祁虹 李先发 倪兴旺 虞其昌
采购人名称:宿松县长铺镇中心小学
地址:宿松县长铺镇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机构名称: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园林路老设计院后二楼
联系人:余江红              
电话:0556-7818876 18365120956
收费标准:国家发改委价格[2011]534号    
公告期限:2019年9月11日至2019年9月1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发改委(宿松县公管局)提出诉讼,联系电话:0556-7825919。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特此公告。
 
宿松县长铺镇中心小学
2019年9月11日
 
附件: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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