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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现代服务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窑湾公寓停车场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阜宁县现代服务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窑湾公寓停车场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FNFWYQ【2019】003号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现代服务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窑湾公寓停车场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现代服务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县窑湾公寓;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阜宁县现代服务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窑湾公寓停车场工程,总面积约1710m2, 详见工程量清单 ;
2.3计划工期:15日历天;
2.4本次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001
阜宁县现代服务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窑湾公寓停车场工程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阜宁县现代服务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窑湾公寓停车场工程,总面积约1710m2,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5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三级(含)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
3.3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资质(特别说明:一、二级建造师必须提供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小型项目管理师必须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3.5投标项目经理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电子)证书(B类);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6.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6.1.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6.3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6.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6.5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9月11日8:00至2019年9月15日18:00(节假日正常);
招标文件发售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2楼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缴纳,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投标文件一并交招标人,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发包价 :9.05万元;
七、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合同价款的60%; 工程竣工满一年后十日内付审计价的100%;  (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现代服务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现代服务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邮    编:224400                             邮    编:2244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15105111218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评标方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随机确定中标人,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确定评标入围(中标候选人)和评标工作按以下1、2、3、4、5项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一)确定评标入围(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数量及方法
(1)评标入围投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号的确定:按投标人递交文件的顺序号。
(2)开标现场由投标人推选1名代表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存在第一中标候选人被判定为无效投标时,则第二中标候选人自动作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未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场退还,同时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注 : ①若有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2家的,则按上面随机抽取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②若有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为1家的,则直接确定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若上述标段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质疑投诉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如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2、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5)有效的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临时执业证)原件(或带二维码建造师电子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复印件。
(6)投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7)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括2019年8月包括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原件及复印件。
(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3、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3.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是否有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3.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计算正确性

3.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4、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4.1 商务性评审
4.1.1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H。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5、推荐中标候选人:
5.1.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入围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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