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OA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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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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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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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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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公示简要说明:本项目是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OA系统的续建扩建项目,从有利于系统开发建设整体性、节约成本、缩短开发进度、减轻技术实施风险、确保信息数据安全等因素考虑,由原有系统开发商进行技术升级服务可以确保系统建设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继续实施,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的规定:“1、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规定,论证专家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拟定浙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一、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19091981210814 三、 采购项目名称: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OA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 五、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OA系统(二期)建设项目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 申请理由: OA系统是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电子政务建设中最基础、最核心的应用。项目自2017年8月开始建设,极大的提高各处室信息化应用水平,进一步推进全单位的无纸化办公,有效提高了公文和事项的处理及交换速度和利用效率,大大减少了纸张的消耗和印刷。但是随着单位信息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原有单一的OA系统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电子政务建设要求。特别是2018年,袁省长在浙江省政府工作全会、浙江省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会议上对政务钉钉的推广和基于钉钉的微应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各省直单位积极响应并制定了对接计划。我局原有的移动系统只是基于远程桌面发布的临时过渡系统,在手机等小屏幕的终端效果非常差,也无法满足对接政务钉钉的需求。因此,目前迫切需要对现有的OA系统进行二期项目的建设,满足新的大环境下的电子政务建设目标。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创新大厦A709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项目是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OA系统的续建扩建项目,从有利于系统开发建设整体性、节约成本、缩短开发进度、减轻技术实施风险、确保信息数据安全等因素考虑,由原有系统开发商进行技术升级服务可以确保系统建设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继续实施,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的规定:“1、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的规定,论证专家小组一致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拟定浙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供应商。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0571-87053327 地址: 省府一号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87055741 传真: 0571-87056984 地址: 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5.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报告-OA系统2期.pdf 71.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