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答疑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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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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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灵璧县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答疑补遗 |
【信息日期:2019/09/11】 |
关于灵璧县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的答疑补遗 致各潜在投标人: 灵璧县2019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编号:LBGC2019132)原招标文件中: 1、(3) 投标总报价得分:报价偏差率为 C%时投标总报价得满分;报价偏差率为 C%以 上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 2 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报价偏差率为 C%以下的,每下 降一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 得分采取內插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现修改为: (3) 投标总报价得分:报价偏差率为 0.00%时投标总报价得满分;报价偏差率为 0.00%以 上的,每上升一个百分点扣 2 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报价偏差率为0.00%以下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 1 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 得分采取內插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 2、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3、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现修改为 3.3、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人副本份数为5份,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现场递交部分中要求““正本”、“副本”各一正四副(纸质文件,各自密封)”有冲突。 回:以正本”、“副本”一正四副(纸质文件,各自密封);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单独密封)此条为准。 4. 原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的评分标准中近五年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现修改为: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的评分标准中,近五年已完成的类似业绩(业绩时间:2014年9月1日起至今)。 5.原招标文件中二标段智能水表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含水表)。 现修改为:删除此项“投标人须具有省或省级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含水表)。 6.招标文件前附表增加一项具体内容为: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品牌、型号均为参考品牌、型号,不作为指定品牌、型号,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其它品牌、型号报价,但所报产品品质、档次、性能、技术参数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 以上答疑、补遗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补充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招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灵璧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