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病区及中心部分区域调整装修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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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病区及中心部分区域调整装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质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病区及中心部分区域调整装修 2、招标编号:SHXM-00-20190904-031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2-19-6090500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房屋装修工程 5、交付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09-06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9-11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7)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9-06 16:00:00至2019-09-1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09-19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09-19 10: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河南中路382弄1号717室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河南中路382弄1号717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响应文件副本3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不作为评审依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1000元/本;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上海市河南中路382弄1号706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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