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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2019年美丽村庄(崇兴镇、郝家桥镇、梧桐树乡)道路硬化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灵武市2019年美丽村庄(崇兴镇、郝家桥镇、梧桐树乡)道路硬化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2019年美丽村庄(崇兴镇、郝家桥镇、梧桐树乡)道路硬化工程已由灵武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9第6次)、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19】2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公路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灵武市郝家桥镇、崇兴镇、梧桐树乡。
2.2工程概况:项目全长14.469公里,主要工程为:20cm厚水泥混凝土44777㎡、4cm厚沥青混凝土2740㎡、20cm厚级配砂砾45698㎡。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崇兴镇道路硬化合同段,总长5.706km;
二标段:郝家桥镇道路硬化合同段,总长5.46km;
三标段:梧桐树乡道路硬化合同段,总长3.413km;
2.4招标范围:
施工: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2.5评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格条 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
能力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无亏损财务报表。
企业业 绩
投标人自2016年至2018年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1个类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
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或具有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企业信 誉
1.投标人未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参加公路工程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交通”网站(http://credit.mot.gov.cn/)和“信用宁夏”网站(www.nx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和灵武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灵武市信访局出具的无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证明;
6.根据国发【2014】20号和最高法释【2013】17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各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http://shixin.court.gov.cn/)。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2月22日发布的《全区建设领域15家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凡被列入此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人民法院,关于公布2018年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可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www.court.gov.cn查看)。
主要人 员
1.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公路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
2.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公路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或具有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注:根据宁建建发【2014】27号文件第八条关于关键人员的规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及关键岗位人员,自更换之日起6个月内不能参与建筑市场活动)。

3.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6 日(截止于2019年9月16日18时00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4.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成功后,请于2019年9月6日至2019年9月16日(截止于2019年9月16日18时00分),按系统提示分别下载招标文件。
4.3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
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4.4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需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获取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根据标段自动获取。
4.5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系统办理CA锁及联系方式:0951-3915750、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热线:4008600271、0951-6891120。
4.6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期间先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期因后台关闭招标文件无法下载,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30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川市民大厅C座7楼,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灵武市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交通公路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B座写字楼808室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6日
                                                                           
此项目正在邀请报名,距离报名截止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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