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南岸家园公租房项目散热器、塑钢窗项目专项维修工程(项目编号:GRXH2019-036)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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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 南岸家园公租房项目散热器、塑钢窗项目专项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GRXH2019-03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 委托,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南岸家园公租房项目散热器、塑钢窗项目专项维修工程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南岸家园公租房项目散热器、塑钢窗项目专项维修工程 2.项目编号:GRXH2019-036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南岸家园公租房项目散热器、塑钢窗项目专项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预算 83.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应配置: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6.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9-05到 2019-09-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16A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09-19 14: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09-19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17D会议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工、张工 2.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4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16A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国融兴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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