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集中供热天然气调峰热源工程(幕墙工程)-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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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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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安阳市集中供热天然气调峰热源工程(幕墙工程)中标公示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项目名称 | 安阳市集中供热天然气调峰热源工程(幕墙工程) | 交易编号 | GBJS2019SG136 | ||||||||||
项目标段编号 | GC410500201900814001001 | ||||||||||||
招 标 人 | 安阳益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招标代理 | 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18530518393 | ||||||||||
公示时间 | 2019.9.10-2019.9.12 | 中标时间 | 2019.9.6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工期 | 60日历天 | ||||||||||
建设地点 | 安阳市光明路与洪河交叉口东北角 | 建筑面积 | /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生产调度中心和客服中心幕墙设计与施工(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 中标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 经理 | 投标 报价 | 施工技术标 | 设计 方案 | 其他 评审 | 企业 实力 | 现场 考评 | 总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杨顺利 | 41.29 | 12.26 | 12.40 | 5.00 | 8.40 | 2.50 | 81.85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4620800 | 郝爱军 | 29.61 | 11.03 | 11.92 | 4.00 | 6.40 | 4.11 | 67.07 |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中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758940 | 刘文龙 | 28.61 | 9.44 | 8.66 | 5.00 | 5.40 | 2.50 | 59.61 | 3 | ||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172960008B | ||||||||||||
建造师姓名及身份证号: 杨顺利 410822198007115519 |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豫241060808077 | 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豫建安B(2019)0005175 | |||||||||||
河南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00783409709K | ||||||||||||
建造师姓名及身份证号: 郝爱军 410522197310135853 |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豫141171730096 | 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豫建安B(2018)0310198 | |||||||||||
中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79412920K | ||||||||||||
建造师姓名及身份证号: 刘文龙 410181198912108011 | 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豫241161690918 | 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豫建安B(2017)3505351 |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