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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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 发布时间:2019/9/10 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冀交公路【2019】52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以 冀交招核字【2019】E19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津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沧州市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局津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在海兴收费站被交路上双向各设置1套高速称重检测设施,同时在入口车道设置1套双台面式称重检测设施;在吕桥收费站被交路南大港方向设置1套高速称重检測设施,国道G205方向设置2套高速称重检测设施,同时在入口车道设置1套双台面式称重检测设施;黄骅北(改造后)收费站在连接线上双向各设置2条高速称重检测车道,在被交道长兴大街(南大港方向)设置1条高速称重检测车道,在被交道长兴大街(海兴方向)设置2条高速称重检测车道。 2.2招标范围:津汕高速公路(河北段)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及为申请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300万元(营运资金按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 3.1.3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9月1日至开标日,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过去1年中(2018年9月1日至开标日)不曾在公路机电施工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合同被解除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9-10 09:00至2019-09-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30 14:00 ,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至14: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附件:公告附件.rar |